
近日,"亮证事件"又现新进展,涉事辖区民警依法上门要求拍摄者删除现场视频的做法,引发公众对执法边界的热烈讨论。法律专家指出,根据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》和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对于可能影响案件正常调查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像资料,公安机关有权要求删除。
在最新曝光的执法记录仪画面中,两名民警规范着装并出示证件后,向视频拍摄者详细说明了删除要求的三项法律依据:一是视频中含有未经模糊处理的执勤民警警号等敏感信息;二是该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已造成涉事公民个人信息泄露;三是案件调查期间相关证据材料需统一保管。整个过程全程录音录像,民警用语规范严谨。
值得注意的是,执法民警同时向当事人出具了加盖公章的《协助调查通知书》,并明确告知其享有的复议权利。这种程序合法的处置方式,获得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的肯定:"这体现了执法机关既注重实体正义,也重视程序正义的现代法治理念。"
针对网友关于"执法过当"的质疑,警方通过官网发布情况说明,指出此次执法行为严格遵循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》第37条关于"收集、调取证据"的相关规定。说明中特别强调,民警并未要求删除手机内所有视频,仅针对涉及警务工作秘密和他人隐私的特定内容。
这起事件折射出公民监督权与执法权威平衡的新课题。宪法学者表示,群众拍摄执法现场本身不违法,但若视频内容包含国家秘密、警务工作秘密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执法机关有权依法处置。目前,多地警方已开始在执法培训中增加"如何应对群众拍摄"的专项课程,旨在提升规范执法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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